《票据法》“票据的签发、取得和转让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,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。票据的取得,必须给付对价,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。”法律意义上的给付对价,系指合同一方对应于另一方的义务履行而付出的代价,其中不但包括提供商品或劳务等贸易项下,也包括货币给付和借贷。所以,《票据法》基于票据无因性原则,未设定商业汇票必须具有“真实贸易背景”的基础条件。
“承兑、贴现、转贴现、再贴现的商业汇票,应以真实、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。”这是人民银行银发[1997]216号《商业汇票承兑、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》和人民银行银发[1997]393号《支付结算办法》对商业银行发生银行承兑、贴现、转贴现、再贴现等信贷交易的审核要求。
所以,商业汇票的交易必须具有“真实贸易背景”的前置条件并不是《票据法》的规定,而是央行对银行业机构信贷政策的监管范畴。
深度数科集团创立于2016年,是一家专注于探索票据场景数字化应用的集团,由供应链金融科技巨头京东科技、产业龙头奥德集团、地方国资兰山财金集团战略投资。作为服务票据市场领先的数字科技企业,集团秉承“让票据助力企业深发展”的使命,以“服务百万级中小微企业”为愿景,构建信息、数据、科技三大业务体系,面向企业、金融机构、地方政府等生态伙伴提供专业票据信息服务、专业票据科技服务等数字化服务。
信息来源《商业汇票知识百问百答2.0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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